2021高考接近,廣闊考生都進入了緊張的沖刺狀況,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動起了“歪腦筋”,借高考分布虛偽信息,誤導考生和公眾,甚至施行欺詐。為此,教育部聯合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部門梳理匯總了近年來出現的一些欺詐事例和虛偽信息,提示廣闊考生和家長,明辨網絡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一、警惕網絡欺詐,莫購“高考答案”
高考是學子們面對的一次大考,家長們都希望孩子能考上抱負的學校。接近高考,網上就會出現一些所謂的“高考答案”,有人便以“出售高考試卷答案”為名,騙得考生和家長。
【事例】2021年5月,安徽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網上以“出售高考試卷答案”為名,騙得家長及考生。警方經分析研判,迅速確定了江西籍嫌疑人黃某。本年3月,黃某經過QQ進入多個聊天群,謊報自己有途徑能夠買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萬元的價格將所謂的“高考試卷答案”出售給家長及考生,欺詐安徽、山東、湖南等五省10余人,騙得10余萬元。目前,黃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提示】每年都會有不法分子在網絡途徑售賣所謂“高考真題”“絕密答案”等,騙得考生家長。高考試題歸于絕密級資料,其保管和運送都有極端嚴厲的管理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清晰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考試中,“為施行考試做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許供給試題、答案的”,歸于違法行為。考生及家長不要心存僥幸,購買所謂“高考絕密答案”。
二、考前編發“占坑貼”,考后宣揚“押中題”
考前,一些社會訓練機構往往經過網站論壇、QQ空間或自媒體建立標題欄,發布空白內容的“占坑帖”并隱藏,考后再將從網上取得的試題內容等重新修改到“占坑帖”中,并發布。以此制作考前取得試題或“押中真題”的假象,并作為噱頭進行訓練輔導宣揚,獲取網民重視,混雜社會視聽。
【提示】近年來,這類“占坑帖”時常產生。他們經過把握管理員的權限,制作考前能取得試題或許“押中真題”的假象,以此蒙蔽考生。其背后意圖就是施行欺詐,謀取利益。高考試題試卷歸于絕密級資料,提示廣闊考生,切勿輕信這類虛偽宣揚,避免上當受騙。
三、考試做弊斷出息,僥幸心理不行有
近幾年,做弊器件形形色色,從仿形橡皮、直尺做弊器件到低頻隱形耳機,再到調頻手表與“槍手”遙遙相對……隨著6月高考季的降臨,一些不法分子在網絡上兜銷做弊器件,宣稱只花千元就能輕松考過,誘導考生做弊。
【事例】2020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機關網安部門連續偵破多起安排考試做弊案,涉案犯罪團伙利用互聯網吸引做弊考生,收取高額費用,為考生非法供給考試做弊服務,牟取高額經濟利益。遼寧公安機關偵破一起涉高考安排做弊案,依法捕獲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繳了一批無線考試做弊器件。天津、江蘇、廣東等地公安機關持續對無線考試做弊器件出產廠商展開偵辦打擊,摧毀多個器件出產窩點,扣繳竊聽、竊照專用器件千余套。
【提示】在高考中非法制售和使用無線考試做弊器件歸于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危害教育考試安全,破壞社會公平正義,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相關部門提示考生,高考做弊輕則撤銷成果,重則違法犯罪,切勿以身試法販賣、購買考試做弊器件,避免自毀出息,追悔莫及。
四、替考代考入刑定罪,遵循誠信警鐘長鳴
隨著高考將至,網上開始出現所謂的“替考”“槍手”等廣告信息。這類信息宣稱“有門道”,能夠找到大學生或許往屆生來替考,需要提前付出“保證金”,成果出來后再依照“協議”付出等等。
【事例】2019年12月,在某教育考試中,兩名助考團伙人員找了一名大學生,為一名考生進行替考。替考被發現后,兩名助考團伙人員竟受賄監考老師對警方隱瞞實情。近日,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判決結果:兩名安排考試做弊者犯安排考試做弊罪、對非工作人員受賄罪,別離被判有期徒刑3年8個月和3年2個月;兩名監考老師犯非工作人員受賄罪,別離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替考大學生犯替代考試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
【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清晰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考試中,“安排做弊的”“替代他人或許讓他人替代自己參與款規定的考試的”,都歸于違法行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關于處理安排考試做弊等刑事案子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說》清晰,對在高考、研考等教育考試中安排做弊的,將直接認定為“情節嚴重”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提示廣闊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不要一時模糊,抱憾終生。
五、高考招生有規矩,“途徑”上學不行能
高考成果發布前,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長盼子成龍、盼女成鳳的心態,經過偽造文件、私刻印章、建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等方式,冒充高校招生人員、校領導親戚等,謊報手中把握高校“內部目標”“機動計劃”“定向招生計劃”“低分高錄”“補錄”等施行欺詐。
一、警惕網絡欺詐,莫購“高考答案”
高考是學子們面對的一次大考,家長們都希望孩子能考上抱負的學校。接近高考,網上就會出現一些所謂的“高考答案”,有人便以“出售高考試卷答案”為名,騙得考生和家長。
【事例】2021年5月,安徽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網上以“出售高考試卷答案”為名,騙得家長及考生。警方經分析研判,迅速確定了江西籍嫌疑人黃某。本年3月,黃某經過QQ進入多個聊天群,謊報自己有途徑能夠買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萬元的價格將所謂的“高考試卷答案”出售給家長及考生,欺詐安徽、山東、湖南等五省10余人,騙得10余萬元。目前,黃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提示】每年都會有不法分子在網絡途徑售賣所謂“高考真題”“絕密答案”等,騙得考生家長。高考試題歸于絕密級資料,其保管和運送都有極端嚴厲的管理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清晰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考試中,“為施行考試做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許供給試題、答案的”,歸于違法行為。考生及家長不要心存僥幸,購買所謂“高考絕密答案”。
二、考前編發“占坑貼”,考后宣揚“押中題”
考前,一些社會訓練機構往往經過網站論壇、QQ空間或自媒體建立標題欄,發布空白內容的“占坑帖”并隱藏,考后再將從網上取得的試題內容等重新修改到“占坑帖”中,并發布。以此制作考前取得試題或“押中真題”的假象,并作為噱頭進行訓練輔導宣揚,獲取網民重視,混雜社會視聽。
【提示】近年來,這類“占坑帖”時常產生。他們經過把握管理員的權限,制作考前能取得試題或許“押中真題”的假象,以此蒙蔽考生。其背后意圖就是施行欺詐,謀取利益。高考試題試卷歸于絕密級資料,提示廣闊考生,切勿輕信這類虛偽宣揚,避免上當受騙。
三、考試做弊斷出息,僥幸心理不行有
近幾年,做弊器件形形色色,從仿形橡皮、直尺做弊器件到低頻隱形耳機,再到調頻手表與“槍手”遙遙相對……隨著6月高考季的降臨,一些不法分子在網絡上兜銷做弊器件,宣稱只花千元就能輕松考過,誘導考生做弊。
【事例】2020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機關網安部門連續偵破多起安排考試做弊案,涉案犯罪團伙利用互聯網吸引做弊考生,收取高額費用,為考生非法供給考試做弊服務,牟取高額經濟利益。遼寧公安機關偵破一起涉高考安排做弊案,依法捕獲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繳了一批無線考試做弊器件。天津、江蘇、廣東等地公安機關持續對無線考試做弊器件出產廠商展開偵辦打擊,摧毀多個器件出產窩點,扣繳竊聽、竊照專用器件千余套。
【提示】在高考中非法制售和使用無線考試做弊器件歸于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危害教育考試安全,破壞社會公平正義,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相關部門提示考生,高考做弊輕則撤銷成果,重則違法犯罪,切勿以身試法販賣、購買考試做弊器件,避免自毀出息,追悔莫及。
四、替考代考入刑定罪,遵循誠信警鐘長鳴
隨著高考將至,網上開始出現所謂的“替考”“槍手”等廣告信息。這類信息宣稱“有門道”,能夠找到大學生或許往屆生來替考,需要提前付出“保證金”,成果出來后再依照“協議”付出等等。
【事例】2019年12月,在某教育考試中,兩名助考團伙人員找了一名大學生,為一名考生進行替考。替考被發現后,兩名助考團伙人員竟受賄監考老師對警方隱瞞實情。近日,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判決結果:兩名安排考試做弊者犯安排考試做弊罪、對非工作人員受賄罪,別離被判有期徒刑3年8個月和3年2個月;兩名監考老師犯非工作人員受賄罪,別離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替考大學生犯替代考試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
【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清晰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考試中,“安排做弊的”“替代他人或許讓他人替代自己參與款規定的考試的”,都歸于違法行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關于處理安排考試做弊等刑事案子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說》清晰,對在高考、研考等教育考試中安排做弊的,將直接認定為“情節嚴重”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提示廣闊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不要一時模糊,抱憾終生。
五、高考招生有規矩,“途徑”上學不行能
高考成果發布前,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長盼子成龍、盼女成鳳的心態,經過偽造文件、私刻印章、建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等方式,冒充高校招生人員、校領導親戚等,謊報手中把握高校“內部目標”“機動計劃”“定向招生計劃”“低分高錄”“補錄”等施行欺詐。
高考學子加油啊,全國人民都在關注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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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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